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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7月MPA毕业生须知

提交论文初稿(提交给导师):2023年2月24日

完成论文终稿(提交给教务):2023年3月15日

论文查重:2023年3月16日-17日

提交二次查重论文:2023年3月23日

提交评审论文截止:2023年3月28日

预计答辩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

*除论文初稿为提交给导师外,其他截点论文均需提交给教务并上传至学生系统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2023年1月

附件:双证MPA学生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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