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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通知及细则

考生您好!

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经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2023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院招生工作以“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科学组织”为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复试面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相关的内容除已公开信息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录制、复制、截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传播与研究院面试相关的内容。面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面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需签署《诚信面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复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9日上午9:00-13:00

地点: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东馆E101会议室

注:复试面试期间,等待面试的考生请在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中馆等候。

三、复试面试资格审查与考前准备工作

复试面试当天,考生须提前至少60分钟到达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中馆,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前准备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考生根据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考生的考试顺序。

2.资格审查和材料核验

研究院考务人员在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验,考生须在面试当天当场出示资格审查材料,并登录相关官方网站展示材料查验情况,请考生提前在相应网站完成信息注册。资格审查材料和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内地申请人查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还须同时查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4)考生须登录相应官方网站,向研究院工作人员展示英语水平考试信息、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非应届生)、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查验情况。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展示查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情况。请考生提前在相应网站完成信息注册。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

注:考生须对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面试结束后,研究院有权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不配合查验者,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研究院将对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英语成绩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查。

3. 签订《诚信面试承诺书》

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件中的《附件1:诚信面试承诺书》,待面试时按要求签署并提交。

四、复试面试内容及流程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得录取。具体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1—3分钟);

2.英语考核:考官用英语提问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根据提问用英语回答;

3.题库必答题:考生从题库中抽取考题并进行回答;

4.考官提问:专家组根据考生的材料和考生的介绍、答题情况进行提问,考生答题完毕,确认所有考试环节完成无误后离开考场。

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必答题为题库抽题作答,有一次换题机会,换题后,不得再返回初始题作答。

五、总成绩和录取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及格者,依照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招生名额为限依次录取。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数值。

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复试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2《2023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博士招生面试名单》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诚信面试承诺书

附件2:2023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博士招生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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