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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 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为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3月218:00前,将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本院招生负责人邮箱,同时将文件的纸质版寄至本院招生办公室,纸质材料寄出时间应不晚于20224301659分】之前(以快递寄出时间或邮戳日期为准)。凡超过截止日期发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书面加分申请(落款处须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招生负责人邮箱:gxsdjxbgs@pk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东馆E101

电话:010-62755696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2022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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