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治学研究》2025年第2期
作者:王浦劬,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市,100871)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的重要依据。本文运用文本分析方法,基于2015年、2017年和2024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文本进行比较分析和解读,以彰显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在哲学基础、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权责制度和巡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要创新,展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监督制度建设的持续发展,助力认识和把握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和监督政治发展。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党内监督;党的权责制度;巡视体制机制
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政治利剑和重要方式。
党的巡视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不同时期,巡视制度在实施上级指令、维护党的政治统一和组织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巡视工作的基本属性、发展要求、政治功能和工作方针,他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因此,“要把巡视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作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作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继承党内巡视监督的优秀传统,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推动巡视工作深化发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2015年《条例》),并于2017年和2024年进行了修订。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及其制度建设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党坚守初心使命,传承光荣传统,通过自我革命锻造党的政治领导能力和自我净化能力的重要途径。
关于中国共产党政治巡视制度,近年来学界展开多方面研究,取得了积极成果。就这些成果来看,其主要分析途径有三:第一,从历史分析途径出发,梳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由来和发展,分析和阐述其规律性和特点;第二,从法理分析途径出发,分析阐述巡视制度的内涵、法理和政理基础;第三,从制度分析途径出发,分析政治巡视制度的构成逻辑、政治功能及其存在问题,确定相关对策。这些途径及其分析阐述了党的巡视制度的由来、法理和功能,对于人们认识和了解党的巡视制度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而作为党的权威性文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因此,对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展开代表性文本分析,是深刻理解党的治理哲学、把握党的制度建设脉络和监督政治本质要求的重要途径,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人们关于当代中国政治的理论和制度认知,构建中国自主的政治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中央印发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2024年《条例》),是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和制度。这一《条例》遵循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基于党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建设任务与要求的变化,汲取巡视工作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按照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和权威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和健全巡视体制机制,使得党的巡视工作呈现新定位、新模式和新机制,它表明,党已经形成了科学性、规范性和时代性的中国特色巡视制度体系。
为此,本文基于2015年《条例》、2017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2017年《条例》)和2024年修订的《条例》,采用文本比较与解读方法,着力分析2024年《条例》对于党的巡视制度多方面的重要创新,阐释其中相关规定的政治学意涵,进而凸显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在新时代的深化发展。
一、深化巡视工作的哲学基础
巡视工作的哲学基础,包含着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巡视工作的思想指针;包含着巡视工作的世界观方法论,是巡视工作的根本要求;包含着政治监督的基本范式,是设计和运行巡视制度的思维方式;包含着关于巡视工作运行和发展基本规律的基本认知,是构建和发展巡视制度的思想依据。
2015年、2017年《条例》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巡视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相对于2015年、2017年《条例》,2024年《条例》在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面具有很大程度的深化,强调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规定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巡视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2024年《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巡视工作的哲学原则和运行逻辑。
首先,确立实事求是为巡视工作的根本哲学原则。习近平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2024年《条例》把“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规定为巡视工作的原则,同时在巡视重点检查情况规定中突出强调“四个落实”,彰显了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立场。
其次,确定党的自我革命是巡视工作的底层逻辑。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与命运的重大战略性课题。延安时期,毛泽东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即“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给出了第二个答案,“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系统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由此构成了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主张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标志着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赋予监督政治以全新意义,深化了监督治理的哲学基础。
2024年《条例》把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于巡视制度和工作,推进了巡视监督哲学基础的创新和发展,明确了政治监督和巡视工作的底层逻辑。
再次,确立辩证律是巡视工作的运行规律,这种辩证律的具体体现是:
1.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辩证结合。毛泽东解决中国历代政权兴衰周期率的方案,蕴含着通过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监督防止政权衰败与领导干部蜕变的思想。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强调以党的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作为党的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通过党内监督主导,才能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的社会革命,达成自我革命的社会目的。
2024年《条例》基于巡视工作机制的运行规律,体现了党内监督主导,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思维。这一《条例》着力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和党内监督,同时,把“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确定为巡视工作基本原则,体现着巡视工作的根本宗旨,其中关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相关规定,从多方面体现了监督辩证思维。
2.以自律监督为基础,自律监督与他律监督的辩证结合。2024年《条例》深刻体现了以自律为基础,自律中有他律、他律中有自律的监督方式集成互动辩证。一方面,2024年《条例》总体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自我革命的历史主动和政治自觉。另一方面,2024年《条例》关于党组织上下层级之间的监督规定,实际上体现着上级党组织对于下级党组织的他律和联动。而关于巡视工作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规定,则鲜明地体现着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于巡视工作的他律。因此,2024年《条例》在党组织巡视层级权力关系中,在巡视工作与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辩证互动中,构建了以自律监督为基础,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的制度结构,体现着“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的制度设置初衷。
3.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前提,集中统一与各负其责的辩证结合。习近平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第一要紧的就是“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2024年《条例》高度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列为巡视工作遵循的第一项原则。与此同时,2024年《条例》还分别确定了不同主体的不同责任,包括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巡视组的职责、有关机关和部门的协助支持责任,以及被巡视党组织的配合责任,由此建立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巡视主体各负其责的有机体系,从而体现了巡视工作政治逻辑与党的组织运行逻辑的有机结合,彰显了巡视权责集分统一、突出重点的辩证构成,展现了巡视权责配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
4.以激浊扬清为要求,正向激励与监控激励的辩证结合。从2015年《条例》和2017年《条例》来看,巡视的重点是检查问题,发现和揭露巡视对象违反党规党纪的情况,并且予以惩戒和处理,这一巡视哲学反映了“约束和惩戒”优先的基本原则,体现出监控激励的制度设计和治理精神。
2024年《条例》在巡视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把重点放在检查党的重大部署、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党的制度和路线政策方针落实情况上,由此从巡视的根本目的出发,体现了“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巡视要求,确定了“担当和落实”优先的巡视取向,积极强化正能量,构建以正向激励为基础,令行禁止、有效约束与积极主动、负责作为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体现出“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原则要求。
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工作哲学基础的深化,本质上是巡视实践发展的体现,这些深化使得巡视制度的思想基石更加稳固,巡视工作的本质规定和功能意义更加明确,巡视运行中的多方面辩证关系更加清晰。
二、明确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
习近平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论断深刻阐发了巡视工作的政治高度、政治要求和政治定位,是党的巡视工作的根本遵循。
关于巡视的政治定位,2015年《条例》规定,巡视工作的原则是,“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此确定巡视是党中央统一领导的监督制度。2017年《条例》再次确认了这一定位。2024年《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的重要论述,对于巡视工作作出了系统性政治定位。
首先,从政治结构定位来看,2024年《条例》把党的巡视工作定位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总体结构之中。
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都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2024年《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指示,突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指出制定《条例》的宗旨,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巡视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巡视工作遵循的原则第一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这就把巡视工作放在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结构中予以定位,从而强化了巡视制度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战略支柱性意义。
其次,从政治功能定位来看,2024年《条例》坚持巡视的政治功能,要求以政治标尺检测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意识、政治品格和政治作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规定巡视的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由此赋予巡视制度以“两个维护”的政治意义,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意识、政治品格和政治言行立规定矩,不仅推进了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而且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再次,从政治角色定位来看,2024年《条例》从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出发确定巡视工作的角色和作用,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贯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就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战略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任务有机联系起来,并且从这种联系中定位巡视工作,着力发现和促进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防范和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重大风险,及时解决党的政治建设和从严治党中的问题,确保党中央的决策得到切实遵循,人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切实转化为党的事业、人民的幸福和民族复兴的巨大凝聚力、坚强领导力、高效发展力、战略贯彻力和目标达成力。
由此可见,按照2024年《条例》,党的巡视工作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安排,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属性和政治特质的检测平台。
关于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映射了巡视工作所由以赋权的新时代政治坐标,反映了巡视工作所由以赋能的政治权力结构,体现了巡视工作所由以赋魂的政治使命,显现了巡视工作所由以赋责的功能和角色要求。
三、确定巡视工作的政治属性
就其本质属性来讲,党的巡视工作是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结合。2015年《条例》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与党内监督结合出发来确定巡视的政治属性,规定巡视是治党举措和党内监督制度。2017年《条例》加入了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净化党内生态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内容,规定巡视工作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而设置的政治制度。
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工作的政治属性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由此强化了巡视制度的政治属性表达。
(一)中国共产党的巡视是政治监督
“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是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的监督,这就表明,巡视在运行中集中专注于政治层面的监督,并且与其他监督合理分工、协调合作。
习近平指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这就表明,党的巡视工作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政治标尺,量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言行。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重要的政治前提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此,2024年《条例》指出,必须在巡视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需要指出的是,2015年《条例》关于政治巡视的标准主要基于是否“违反党规党纪”的情况而确定,规定巡视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揭露“四个违反”的问题。2017年《条例》延续了这个标准,对“四个违反”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024年《条例》在巡视内容中深化发展,确定了新思维,其基本逻辑是,从追究违反党规党纪进展为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监督责任,即“四个落实”。由此体现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党内监督原则。
2024年《条例》的这一进展,不仅表明巡视从被动监督转向主动监督、从追究违纪责任发展为究问积极责任,而且显示着党对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要求在禁止违反党规党纪的同时,强调积极鼓励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党的巡视工作从“问过究错”发展为“问绩究责”与“问过究错”相结合,以巡视查验落实,以巡视深化改革,以巡视促进发展,以巡视创造新局,使得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理论路线、战略方略和方针政策上,以更好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更好地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涵育全党风清气正、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按照2024年《条例》的逻辑,巡视工作即是运用“四个落实”标准,对被巡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积极落实中央战略方略和大政方针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
(二)巡视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形成完备的体系,这个体系包含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公民监督等多种监督,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有鉴于此,2024年《条例》显示,巡视监督属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其主要职责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动全党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巡视主要是党组织之间自上而下的监督
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体系来看,按照其监督主体、指向和对象,可以划分为自上而下的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同一层级的横向监督。2015年《条例》规定,巡视是自上而下的监督。2017年《条例》延续了2015年《条例》的规定。2024年《条例》进一步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由此更加清楚地表明,巡视主要是党组织层级之间自上而下的政治监督。
(四)巡视是对于党员和党组织政治言行的制度化监督
2015年《条例》规定,巡视是党的常设制度。2017年《条例》在机构设置和巡视时间等方面细化和强化了巡视的制度性,促进了巡视制度发展。
2024年《条例》尤其重视巡视制度和机构完备化系统化建设,在2015年、2017年《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党的中央和省一级组织实行巡视,设置常设机构;中央有关部委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设立巡视机构;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这就使得巡视机构设置更加专业和具体,使得巡视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具备更有力的组织机构依托。
关于巡视工作政治属性的确定,彰显了巡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出发点,呈现了巡视工作的制度纪律属性和政治价值取向,显示了巡视工作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政治利器特性。
四、创新巡视工作的权责制度
习近平在论及党的责任政治时指出,权力意味着责任,“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因此,必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
2024年《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重要论述,构建划分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追究责任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的权责体制机制,努力通过深化和完善巡视责任制度来推进党内责任政治建设。
(一)把权力与责任紧密联系
2024年《条例》在巡视制度发展史上,第一次把权力与责任紧密联系起来,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创新具有深刻的内涵:首先,它表明政治权力来源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因此,在巡视工作中把权力与责任紧密关联,实际是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掌权与用权为人民服务紧密关联,从而在党性与人民性高度一致的意义上,贯彻权责相联、对称对等的原则。其次,为巡视责任制度的完善确定了发展思路。2024年《条例》贯彻习近平指示要求,把权力与责任紧密联系起来开展政治巡视,开辟了从政治权力特性、运行规律、规范价值和监督制约等方面入手把握政治巡视规律、创新巡视工作方式和制度建设的新思路。最后,巡视工作坚持“因需确权、以权定责”的原则。一方面,“根据巡视监督主体的权力规模和结构,科学设定各权力行使主体的职责分工,明确‘应做何事、所负何责’”;另一方面,坚持权责匹配、权责对称、权责法定、覆盖全面、边界清晰、发展同步。
(二)明确巡视权责的法源
在党内生活中,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因此,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2015年、2017年《条例》都确认巡视制度的依据是党章。2024年《条例》指出,“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巡视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与此同时,2024年《条例》强调巡视工作必须以“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为原则,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制度的法源是党章,巡视权力的制度依据是党的章程。
明确巡视的权责法源,就明确了巡视工作具有党章授予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本质上是党的根本宗旨和意志的要求,明确了巡视权责配置和巡视内容都源自党章的原则要求,巡视的方式和程序规则都受权于党章,由此也就明确了政治巡视不仅是权力,更是责任,必须受到党章和党规党纪的约束。
(三)合理配置不同主体的权责和职能
2024年《条例》沿用2015年、2017年《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巡视主要是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2024年《条例》根据不同主体属性、职权和功能,进行巡视责任的全方位配置,详细规定了巡视工作不同主体的责任。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组织部门和被巡视的党组织,也被作为巡视工作主体列入其中。
在此基础上,2024年《条例》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专门规定党委(党组)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其主体责任涉及八项内容。其次,明确执行主体责任。2024年《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涉及九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涉及十项;而巡视组的主要职责则涉及五项。再次,明确协同主体责任。2024年《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承担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等等。最后,明确中央单位内部巡视权责。2024年《条例》第一次对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和机构设置作出规定,显示了巡视权责和职能划分的细化和精准。
总体来看,2024年《条例》以列举法规定了各巡视主体、各层级、各单位的巡视责任,构建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巡视监督体系和权责体系,使得巡视工作量度有标、运行有规、评估有据,体现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和“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的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巡视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从而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政治巡视的内容,由此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政治巡视对于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责任,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仰、政治修养和政治涵养的高度关切。
(四)完善巡视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条例》规定了巡视究责制度,2017年《条例》重申了这一制度。2024年《条例》高度重视责任追究,单独设章对巡视责任追究专门作出规定,深入贯彻责任到人的原则。同时,贯通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按照不同情节,依据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对于责任主体分别予以政治、组织、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要求。
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究责制度的健全完善,内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层思路,这就是“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以党内监督推动国家监督,确认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治党治国的实践中,“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进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转化扩展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政治,构建新型现代国家政治形态。
关于巡视工作的权责制度创新,标示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持续发展,显示了以责任约束权力、以权力实现责任的自我革命实施方略,体现了以党内监督和治理引领,推进新时代中国责任政治的建设路径。
五、建构和完善巡视监督体制
体制是权力的结构性规则配置,巡视监督体制是巡视监督权的结构性规则配置。习近平论及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时强调指出,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就确定了建构和完善巡视监督体制的根本遵循。
遵循习近平重要论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总结巡视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巡视监督体制,是2024年《条例》的鲜明特点。
(一)建构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系统和整体的,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这些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的宝贵经验,是巡视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在历次印发的巡视工作《条例》中,一以贯之地体现着这些原则。
2024年《条例》首次把这些原则转化为巡视领导体制,并且单独设条款予以确认。第一,明确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组织分级负责,确定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的基础架构。第二,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设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同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延续了巡视工作由同级党组织领导、下一级巡视由上一级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的体制。第三,规定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配合巡视的义务。第四,规定了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巡视工作的义务。第五,规定了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开展巡察工作的领导体制。
(二)深化纵向到底的巡视体制
习近平论及巡视体制时指出:“要织密监督的‘天网’,扎紧制度的篱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清正干部、清廉政府、清明政治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2015年、2017年《条例》都规定了巡视工作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2024年《条例》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巡视工作与党的建设紧密联系、同级同步的原则,进行制度创新,深化巡视体制纵向到底。其中突出的举措是,把市县党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作为巡察对象。同时,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市、区、旗)党委巡察范围,从而确保巡视(巡察)工作深入基层乡村社区,使得每一层级和每一个党组织都必须接受党的政治巡视和监督。
中共中央2021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必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2024年《条例》在巡视体制上深入贯彻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要求,以纵向到底的巡视体系,强化全党的党内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尤其强化村级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彰显了党的建设既重视组织建设、严密组织设置、增强组织功能,又重视政治管党、严明党规党纪的整体性治理要求,从而实现了巡视监督体制和党的政治与组织体制一体化构建、同步化运行,确保党内监督体系、党的净化机制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监督与党的组织设置和运行、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紧密联系、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2024年《条例》的这一创新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它积极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和统一运行方略,通过巡视和监督使得党的责任政治转化为每个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并且落实责任到乡村田头,使得党的政治路线、道路、纲领、战略和要求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使得政治巡视更加可及可行。
(三)完善全覆盖的巡视体制
巡视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是习近平对于党的巡视工作的要求,他强调指出,要在每一届领导干部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
2015年《条例》提出了巡视工作全覆盖的原则,规定“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第一次在党内法规中对巡视全覆盖提出刚性要求,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和彻底性。2017年《条例》根据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规定,强调要“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2024年《条例》秉承巡视工作全覆盖的原则,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全覆盖,呈现整体性制度创新:
1.巡视内容全体涵盖。传统上,巡视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违反党纪党规的情况。但是,现代社会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关联性,党性要求体现在方方面面,“巡视工作只有涵盖以上各方面,才能真正做到无禁区,从而找出损害党健康肌体的‘蛀虫’,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基础性支撑”。为此,2024年《条例》从实际出发,规定巡视关联反腐倡廉、意识形态、领导干部作风、遵纪守法、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保密、审计、财会、统计等方面,力求做到监督无禁区。
2.巡视监督对象全面覆盖。原则上,巡视监督对象全覆盖,是指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以及巡视工作相关人员都纳入巡视对象的范畴。2024年《条例》采纳了这一定义,一方面,巡视全覆盖被巡视党组织的机构、部门、层次、单位、人员、制度以及政治生态状况;另一方面,把巡视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巡视对象。为此,2024年《条例》单独新增一章“队伍建设”,使得巡视工作覆盖了巡视工作人员,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谋划,规定巡视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出巡视纪律和作风要求,由此显示2024年《条例》在强化巡视空间覆盖的同时,努力深刻把握巡视过程的政治复杂性和辩证互动性,体现了“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自我革命要求。
3.监督流程完整覆盖。巡视工作应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及其履职情况进行全流程的检查监督。“履责全程闭环监督。责任履行全过程均应受到严密监督,责任履行到何处,监督就应跟到哪里。巡视工作涉及的各主要环节如问题线索的收集、分析、汇报、反馈、追踪、解决,以及不同环节内的具体流程均应构建和完善监督机制。”
4.巡视监督由行而心彻底覆盖。习近平强调指出,巡视的方针在于形成震慑,“巡视全覆盖本身就是震慑”。这就表明,巡视不仅在于治行,更加需要治心,就此而言,巡视工作全覆盖,也意味着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由行到心、由外而内的政治心理全检测,约束言行、濡化内心、源流皆治,真正从内心深处强化对于党的信仰、党规党纪和党的决策的高度认同,使得党规党纪、政治信仰、政治德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巡视,切实构建基于党性和人民性的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结构。2024年《条例》在巡视检查内容中第一次规定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实际上规定了巡视监督由行及心的全覆盖。相对于2015年、2017年《条例》,2024年《条例》提出了巡视监督法治与心治相结合的巡视思路和规定。
5.巡视问题零容忍。所谓巡视问题零容忍,是指对巡视过程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彻底解决。习近平强调:“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2024年《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应当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版。同时,专门规定“被巡视党组织应当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日起,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这就明确宣告,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在限定时间内都应得以发现和查处。
(四)构建巡视治理协同体制
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大党,是治理超大规模国家的领导政党,面临着治党治国独特而复杂的难题,需要多方参与共治。2024年《条例》按照协同共治的模式,第一次创造性地构建新型政治巡视监督体系和模式,其中特别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这一规定表明,巡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分层级进行的背景下,具有多个主体,由此使得治理主体呈现党领导下多方协同共治的结构关系。这种巡视模式可以有效地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政治考察、组织考察、党规党纪考察和民主考察,强化巡视的权威性、广泛性和合理性,从而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这种格局在纵向层级监督的基础上,构建了巡视监督的扁平结构,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构成巡视监督的多位一体体制。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条例》还特别规定了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政治哲学,运用于党领导人民治理自身的政治场景,把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发展逻辑,转化为巡视监督的新颖模式,从而为党的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提供了独特的制度支撑。
(五)构建整体贯通结构性体制
系统思维,是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本方法。在巡视工作中,系统思维集中体现为巡视监督的系统性、贯通性和整体性。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相比2015年、2017年《条例》,2024年《条例》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系统思维方法,并且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政治巡视的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耦合性和协同性,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而在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要把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具体化,推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此外,2024年《条例》突出上下联动,以巡视带巡察,单列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市县党委巡察对象、巡察监督内容等。
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工作体制的完善和发展,显示了巡视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改革主线的思路,致力于巡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耦合性和协同性,表明中国特色巡视监督模式的初步构成。
六、优化巡视监督的运行机制
机制是事物运行和发展过程多方面要素的规则集成,巡视工作机制,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把巡视体制落实为巡视效能的关键枢纽。习近平针对巡视工作实际运行和发展明确指出:“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2024年《条例》贯彻习近平指示精神,大力强化巡视运行机制优化,促进了巡视机制大幅度创新。
(一)强化巡视问题导向机制
问题导向是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法。习近平指出:“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因此,构建和完善问题导向机制,是发展和完善政治巡视机制的重要任务。与2015年、2017年《条例》相比,2024年《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将问题导向上升为巡视工作基本原则。
创新问题导向的巡视监督机制,首先在于强化和完善发现问题的机制。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首要职责,2024年《条例》鲜明地把坚持问题导向与发扬斗争精神联系在一起,表明巡视工作必须深入实际,以政治勇气和斗争精神揭露问题、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创新问题导向的巡视监督机制,也在于强化和完善把握问题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抓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到解决矛盾的突破口,从而在政治与思想、经济、社会、作风和制度的有机结合、国内与国际有机结合上,把握巡视发现的问题,确定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并且给出科学准确的判断。
创新问题导向的巡视监督机制,还在于强化和完善解决问题的机制。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解决问题的方式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体现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机制治理要求。
(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习近平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来区分和配置权力。”
2024年《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权力观,努力构建政治权力相互制约而又相互协调的机制。一方面,明确规定巡视工作是党的上级组织对于下级组织的规制和监督,上下级党组织层级之间的权力制约是其突出的权力关系特点;另一方面,努力在巡视监督权力与党组织日常决策和执行权力之间、巡视组与被巡视党组织之间构建权力制约与协调工作关系,“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由此努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既明确分工又相互促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党内权力运行机制。
(三)强化巡视重点监督机制
2015年《条例》强调了对于重点巡视对象和内容的巡视。2017年《条例》以规定专项巡视的方式规定了重点监督。2024年《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重点监督,并且构建了重点监督机制。
首先,对领导干部一把手的重点监督。习近平指出,“从大量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要求“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规定,2024年《条例》进一步强调加强对“一把手”巡视监督,专门单独规定“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以此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由此进一步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在于监督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原则。
其次,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巡视监督。2024年《条例》体现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关键少数的重要理念,详细规定了中央巡视的重点对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重点对象,涉及党委(党组)、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和党的负责人,等等。
最后,加强对重点情况的巡视监督。2024年《条例》明确规定了巡视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内容。要求“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
(四)构建巡视复合运行机制
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具有独特的规模性和凝聚力,为了确保党在复杂环境和多重风险条件下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构建多重复合性治理机制,通过不同巡视方式和机制的叠加效应,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提升政治巡视的效能。
2015年《条例》规定了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2017年《条例》延续了2015年《条例》的规定。
2024年《条例》积极开拓多重机制复合的巡视新途径和新方式,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回头看’等方式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必要时可以提级巡视”。2024年《条例》还努力优化党的巡视机制与党的纪检机制、国家监察机制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的联系,逐步努力构成多层次复合性的监督机制。
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明确采用多重复合机制应对多重复杂环境和任务的要求,提出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五)优化巡视精准监督机制
强调巡视工作的精准性,是2024年《条例》的重要创新。“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这一要求集中体现了现代精准治理理念。
巡视工作的精准性,首先体现在信息的精准性。2024年《条例》规定,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情况;通过个别谈话、深入调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核实相关信息,以提高信息的精准度。
巡视工作的精准性,体现为定性和定量把握问题的精准性。按照2024年《条例》,巡视工作贯彻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采用精准的制度化统一标准和可靠的事实依据,准确判别政治性问题与非政治性问题,特别是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问题,予以不同的处理。
巡视工作的精准性,也体现为程序正义性,以程序的正义实现实质正义。延续2015年、2017年《条例》规定,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工作作了全流程的制度规定。从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各环节全流程详细规定,实现全过程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巡视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结合。
巡视工作的精准性,还体现为责任追究的精准性。2024年《条例》专门设置一章,对于巡视中的“四方责任”加以精细规定,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在巡视实践中,责任追究的精准性,还常常体现为准确区分问题的责任属性,区分政治问责、行政问责、经济问责和法律问责;精准确定责任主体,尤其需要区分组织责任、制度责任与人员责任;精准确定问责的党规党纪依据,切实依规依纪依法规范究责;精准确定问责结果的公正性。
(六)构建巡视整改机制
巡视整改和成果的运用,是实现巡视工作初衷,检验巡视工作效能的标尺。2015年、2017年《条例》对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了原则性规定。2024年《条例》尤其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单列一章,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具体规定,构建了巡视整改机制。
一是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组织和领导应当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2024年《条例》要求开展巡视工作的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研究部署,推动整改,从而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是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
三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的主要任务。2024年《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的任务、方式、时间和流程,并且要求“集中整改结束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四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2024年《条例》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包括七个方面的要求。
五是明确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2024年《条例》规定,巡视机构按照规定对于党委(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督促责任,由此形成整改会商机制、评估机制、问责机制和报告机制。
2024年《条例》对于巡视工作运行机制的优化,显示了政治监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路径选择,贯彻了精细治理、精准监督的现代治理精神,体现了巡视工作事先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的辩证把握。
综上可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巡视工作基于党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建设任务和要求的变化,持续创新和健全完善巡视监督权力制约体制机制,使得巡视制度呈现较为完备、协同贯通、精细合理的特点。2024年《条例》体现了这些特点,从而提升了巡视工作的战略高度,强化了巡视工作的规范性,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为党的巡视工作的宗旨转化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治党的效能,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这一《条例》的积极探索,为在党内监督工作中有效实现新时代的“两个结合”,推进党的监督制度创新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政治和责任政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5年,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从而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和发展巡视制度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对于巡视工作作出进一步科学部署。可以相信,在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和总体战中,中国特色巡视制度必将进一步发挥巨大的制度优势和功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释略)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