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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俊 秦子忠 || 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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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 俊   Yin Jun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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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子忠   Qin Zizhong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访问副教授。

摘  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国制定了从非均衡发展而后再过渡到均衡发展的总体战略安排。虽然我国社会贫富差距一度有所扩大,但无论是从道德、政治,还是经济方面的理论逻辑来看,走向共同富裕都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当前中国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与财产性收入的联结,其他原因还包括不同的家庭出身、自然天赋、抱负和努力程度等,以及非均衡发展累积的不平等效果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影响。从实践来看,一方面需要界定共同富裕的具体指标,这需要综合能力、效用、资源等多方面的参数;另一方面需要针对贫富差距的原因精准施策,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引导私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三次分配相协调的制度安排,推动实现兼具效率与公平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

关键词:共同富裕;非均衡发展;贫富差距;效率与公平

一、引 言

14、15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此后,经过15、16世纪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17世纪中叶后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及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为什么会出现社会两极分化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做了深刻详细分析。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私有制是不平等关系的原因,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掩盖下,雇佣工人从事劳动,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形成了资本家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构成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但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事实上,这种不平等带来的两极分化不仅来源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与资本主义国家内部,还来源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发育于16世纪前后的西欧,随后它向外扩张至美洲、东欧、印度次大陆、非洲、亚洲等国家,并迫使后者作为其外部市场。至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了以欧美国家为中心、其他国家为外围的中心—边缘关系。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同样带来了全球社会的不平等极化发展,主要原因在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由一国扩展到全球,带来了不平等的世界分工体系。这种不平等的分工既存在于中心国家和边缘国家之间,也存在于边缘国家的内部,主要表现为一部分地区转变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地区,以服务于另一部分主要从事工业生产的地区,这种转变,也带来了两极分化。概括而言,世界上贫富差距极化的问题,既来源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内生的不平等关系,也来源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带来的不平等分工体系,实际上是两者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资本主义持续运动和综合作用下,当前世界贫富两极分化十分严重,据发展援助组织乐施会(Oxfam)发布的2015年财富报告显示,全球最富有的1%人口,他们的财富比余下99%人的财富总和还要多。

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不同,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是走向全体劳动者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生相随的,它不仅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总体上的根本要求。具体而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分配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正因为如此,在所有制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在收入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得以沿着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的道路前进的基本条件,因此可以说,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的。列宁就此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

什么是共同富裕?这是一个仍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借助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逐步揭示其实质内涵,并在最后给出共同富裕的指标参数体系(它间接测度了共同富裕,或近似定义了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已有研究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富裕的定义并不是均等富裕,走共同富裕道路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也并不是同时完成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这说明,首先,共同富裕是大家都有份的富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共同富裕是生产力有较大发展条件下的产物,不可能与低生产力水平并存;第三,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同步均等富裕,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是普遍规律,只可能通过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先富帮助后富的方式逐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一个高度概括的表达,在其指导下,笔者运用具体指标参数对此作进一步阐述,本文在第五部分将实践中的共同富裕基准线界定为“能力性参数、资源性参数、效用性参数”三方面相结合的社会状态。

从实践来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矢志不渝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创造性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后,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由此可见,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前,中国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也对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深刻影响,包括一些负面影响,所有这些问题,都对我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带来了新的挑战。

笔者认为,正确回答如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深刻理解中国提出共同富裕的历史背景,准确把握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深入分析中国贫富差距形成的多重原因,进而探讨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

二、中国提出共同富裕的历史背景

从历史来看,伴随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向外扩张及其中心—边缘关系的成熟,中国的旧社会制度自1840年以后日趋走向衰落,并在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下衍生出特殊形态的资本主义经济,带来了中国社会的严重两极分化,同时,中国新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作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外部市场的一部分,进一步加剧了国内的不平等。俄国十月革命是世界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在帝国主义世界体系的薄弱环节建立起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随后,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受到俄国十月革命的广泛影响。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先后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带领中国人民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选择了资金密集型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路线,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实行了单一公有制。由于公有制的作用,当时中国人均财富收入差别甚微,基尼系数在0.2左右,没有两极分化。当时社会没有两极分化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国长期处在由冷战格局导致的分离世界之中,基本上隔绝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因此没有受到不平等的世界分工体系影响。由于中国的国情是幅员辽阔、地区资源禀赋、生产力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这种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抑制了不同资源禀赋地区和不同人的生产积极性,人民生活陷入贫穷的平均主义困境。虽然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就提出《论十大关系》,强调要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发展路线,但遗憾的是,以《论十大关系》为开端的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经历了许多曲折。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传统计划经济的单一公有制下,中国经济与西方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也遇到了严峻挑战。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实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一方面,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有别于改革开放之前的发展理念,即用差别消灭差别,用暂时的不平衡追求最终的平衡,表现在理论上就是提出“先富”和“共富”思想。邓小平指出:“要承认不平衡,搞平均主义没有希望。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国家才有余力帮助落后地区。不仅全国,一个省、一个社、一个队也是这样。百分之二十先富起来,会把其他的带动起来。”在这一理念指引下,部分地区如东部沿海地区发展优先得到中央支持,一旦这些地区达到足够的发展水平,内陆地区会得到来自中央和沿海地区的支持。通过这种地区间变动优先发展权的逻辑,邓小平表明,中央政府将承担保障东西部协调发展的重任,而当沿海地区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起来以后,会帮助和带动“后富”地区的发展,这可以看成是40多年前国家和沿海地区对其他地区的一个约定和承诺。正是在接受了这个承诺基础上,其他地区承担了较大的改革成本,包括接受中央财政减少再分配等,从而使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成为可能。同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可以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同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使得所有的人都受益,可以带动越来越多的人走向富裕。因此,中国开启了从非均衡发展而后再过渡到均衡发展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也逐步深化。从始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特区经济,到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另一方面,中国逐步开放与西方国家合作的领域,并且日渐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成为世界产业链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当代世界产业链分工体系的实质是以西方国家为核心、其他发展中国家为外围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国参与了这一体系,经济发展也受到这一体系的影响。尽管随着自身综合实力逐渐提升,中国正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回应乃至改善这一体系,寻求更加平等与普惠的新国际秩序,但这一体系影响力依然十分巨大,中国的不同地区参与世界产业链分工体系的定位和先后次序不同,也形成了不同地区的产业分工,一部分地区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先发展起来,但中西部地区却发展较慢,这也带来了中国不同地区的非均衡发展和贫富差距。

在从非均衡发展过渡到均衡发展的战略下,中国总体上逐步富裕起来,GDP总量持续保持40余年的高速增长,自2010年以来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有望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然而,中国内部的贫富差距却逐步拉大,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警戒线0.4之上。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国的发展存在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包括东中西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发展差距,不同群体发展差距,以及发展质量而非发展速度方面的问题。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人们的生活需要也随之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这个趋势不仅包括生活所必需的物质文化需要,还包括美好生活所蕴含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美丽等多层次需要。因此,无论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发展路径的战略安排,还是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都要求中国加快从非均衡发展转向均衡发展,要求先富带动后富走向共同富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求,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同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所有这些,皆可以视为中国共产党已将从非均衡发展转向均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置于当前治国理政的重要地位。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三、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当前,学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与关于分配的研究密切关联。这些研究已经从道德、政治和经济等方面揭示了三次分配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关系。事实上,道德、政治、经济作为调节资源配置的三种方式和效率的基础来源,提供了阐明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的途径。

(一) 道德方面

在同一个社会中,每个人都会从社会合作网络中获益,但存在多与少之分。因此,如果获益少者不能维持体面生活,或者他们的不利处境影响了社会整体效能,那么获益多者就有帮助获益少者的社会责任。问题在于这个社会责任蕴含着多大的财富转移要求。在这个问题上,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迥然不同。

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对财富转移的要求,必须取决于个人自愿,政府不能强制要求某人转移其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任何人,否则就是侵犯个人权利。因为个人自愿行为是不确定性的,捐赠数额也是不确定性的,因此,诉诸个人自愿的捐赠也许会缩小贫富差距,但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新自由主义认为,对财富转移的要求,应当适合于最少获益者的最大收益,由此社会中的最少获益者的处境会处在不断改善之中,从而会持续缩小贫富差距,使得共同富裕成为可能,但是,这种情况却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不能处理个人在事态中的责任问题,因此,会导致难以维持的高福利、高税收与高负债问题。

马克思主义主张,对财富转移的要求,主要基于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和共享原则。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应该纠正所有非选择的不利条件,即当事人无需负有责任的不利条件;而共享原则必须抑制社会的特定不平等,以免这些不平等把所有成员本应该共享的生活分隔开来。基于这两个原则,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平等的共享的社会,因此,社会主义不仅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并且可以持续实现共同富裕。就此而言,社会主义的共享原则,就其蕴含的社会成员之间的责任关系而言,构成了当下中国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道德基础。

(二) 政治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中国共产党在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后,就开始了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任务。毛泽东最先明确了中国将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联系,他在1955年10月对社会主义改造前景问题的探讨中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不是什么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再次提出共同富裕问题,并系统阐述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总路线。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决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这一论述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看作一个整体性过程,并要结合社会条件的变化,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解决不同时期面临的时代问题,这就为非均衡发展提供了政治指引。按照这一思路,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是辩证统一的。前一阶段的非均衡发展之所以具有政治正当性,除了解决先前面临的贫困等诸多问题之外,是因为它以承诺未来的共同富裕为前提;后一阶段的共同富裕之所以具有政治正当性,除了解决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系列问题之外,是因为要坚持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这两个阶段的辩证统一构成了引向共同富裕的政治基础。

值得强调的是,伴随着邓小平理论写入党章、写入宪法,共同富裕便具有了法律效应。由于共同富裕成为中国的政治和法律安排,只要是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措施,都可加以运用,既可以包括初次分配,也可以包括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抑或同时包括这三次分配,而不必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用三次分配建立福利社会时遭受的巨大争议,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与西方福利社会之间的差异。

(三) 经济方面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市场竞争中的第一次分配是有效率的,第二次分配则是对自由市场的破坏。虽然过高的再分配会导致效率的损失,但问题是注重社会发展的公平性会不会必然导致社会发展的效率损失,从而削弱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从经济理论和实践中寻找答案。从经济理论上看,如果一个社会的不平等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损害效率:一方面,由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有限认知以及自然利益冲突,一些不存在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的领域很难实现最大化的合作租金;另一方面,由于路径依赖效应以及马太效应,一些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情形实际上也无法有效推进。

这种状况在经济实践中表现为,如果财富不断向富人集中,虽然富人财富会实现超比例增长,但穷人的财富不但会因此下降,而且下降的幅度要大于富人财富的增长,进而导致财富总量的下降,即存在结构性因素的放大效应。而从实际数据来看也是如此,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大都是不平等程度很高的国家,如拉美国家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情况。因此,为了提升效率,国家需要对不平等进行持续纠正,即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的平衡点,由此缩小贫富差距,导向共同富裕。更广义地看,对不平等的纠正,往往也伴随着穷人权利的扩展和能力的提升。由于能力缺失本身是没有效率的,消除导致能力缺失的条件就会释放出效率。因此,共同富裕并不会损失效率,相反会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升。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由道德、政治、经济三方面的基础组成,这三个方面相互关联并且存在一定交叠,但是并不等同。从根本上讲,道德方面是基于生活在一起的社会成员相互之间形成的社会责任,政治方面是基于占据主导地位的政治主体所信奉的政治目标,而经济方面是基于每个社会成员对自身处境帕累托改进的合理期望。这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逻辑必然性,也建立了理论通往实践的桥梁。下面,本文将阐释中国贫富差距形成的多重原因,而后阐述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

四、中国贫富差距形成的多重原因

关于中国贫富差距的原因,国内学者已有不少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在细节上分歧不少,但从其研究成果来看,一般认为,中国贫富差距大体有以下五种原因:一是不同的家庭出身(如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环境条件不同),以及不同的身份(如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这是由原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而即便户籍制度已改革,其影响也不能立刻消除;二是不同的天赋(如健全者与残障者);三是不同的抱负和努力程度;四是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如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包括不同的非公有制经济(如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五是不同的财产性收入,它通常高于劳动力的工资性收入。实际上,这五种原因并不是孤立的,很多情形下是相互关联的。

那么,在以上原因中,哪些原因是主要的?在这个问题上,学者分歧最大。姚大志主张前三个原因,即不同的家庭出身、不同的天赋以及不同的抱负和努力程度是主要的。这三个原因确实比较普遍,它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随。但是这三个原因只有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才会导致很大的贫富差距。因此,将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归结为不同的家庭出身、天赋、抱负和努力程度,是缺乏说服力的。陈学明和姜国敏认为是第四种,即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与陈学明和姜国敏不同,段忠桥认为主要原因是第一二种,即不同的家庭出身和不同的天赋,并且否定了将私有制经济视为主要原因,相反,他认为,中国贫富两极分化问题是由于私营经济发展不够造成的。

考虑到中国巨大的社会空间,陈学明等人和段忠桥的观点具有各自的视角。在东部沿海地区,如广东、上海、浙江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积极发展,由此出现拥有亿万财产的少数私营企业家与收入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工人,在这里,人们看到了非公有制经济导致的贫富差距;而在中国中西部地区,贫困与非公有制经济欠发达关联在一起,而人与人之间的财富收入差距并非集中体现在私营企业主与普通工人之间,而是集中体现在城市居民与边远山区居民之间。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欠发展的地区,人们千方百计地挣脱原生的生活条件、家庭出身的束缚,数以亿计的农民远离家乡,涌入城市、大都市。在这个空间维度上,本文认为,陈学明与段忠桥看似对立的观点具有各自的合理性,关键在于从哪个角度去看。

在考虑时间维度之后,笔者认为,中国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第四和第五的联结,即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与财产性收入的联结,而家庭出身、自然天赋、抱负和努力程度,则是这一原因的派生物。因为从时间累积来看,趋利性资本最终会渗透到资本稀薄的地区,在推动相应地区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会使私营企业家与其工人之间的财富收入差距迅速拉大;而资产积累到一定程度,财产性收入就会高于基于劳动力的工资性收入。因为“从长期来看,资本收益率(特别是顶级资本的收益率)明显超过经济增长率。两者之差导致初始资本之间的差距一直延续下去(资本持有者只需将资本收入的一小部分用于保持自己的生活水平,而将大部分用于再投资),并且可能造成资本的高度集中。”非公有制经济与财产性收入的联结,正如自近代以来资本对人类生活环境、生产秩序、行为方式等诸多方面的改造一样,会打破中国落后地区人们的家庭出身、自然天赋等方面差距,并且在财富收入意义上造成新的家庭出身、自然天赋等方面的差距。

结合前面几节论述,中国贫富差距的远近因与主次因的关系,可以列表1如下。基于中国当前贫富差距的远因、近因、主因、次因,我们可以把握其主要矛盾,进而形成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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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共同富裕的参数体系及实践思路探讨

(一)共同富裕的参数体系

正如上文所说,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那么首要问题是,我们如何界定共同富裕。在某种意义上,共同富裕就是要把社会中的处境差者识别出来,然后改善他们的处境,使得他们达到共同富裕的基准线。而要识别出处境差者这个目标群体,需要相应的指标参数,而这些参数的体系构成了界定共同富裕的基准线。参数的选取本身具有巨大的切割力,“这既是因为它将一些有潜在价值的对象包括进来,也是因为它将把另外一些给排除出去。”相应地,依据不同的参数,目标群体的构成也不相同。

这一思路在中国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已经得以实践,即“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基准线参数体系。“一收入”是指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2010年不变价的2300元以上。“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指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到目前为止,围绕共同富裕、收入公平、公平正义等问题,学术界提供了不同的参数体系。

这些参数体系大多数是综合性的,但为了便于比较评估各个参数体系的优劣,我们需要先考察一下构成这些综合性参数体系的基本的参数体系。大体而言,目前存在这三种基本类型:一是效用性参数体系,二是资源性参数体系,三是能力性参数体系。对于这三种基本参数体系的得失,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等人的相关研究值得我们重视。

当效用作为参数时,个人的快乐及其强度、偏好满足及其程度才是相关的信息,其他方面则被忽略掉。因此,以效用为尺度,快乐强度或偏好满足程度最低的那些人员才被识别为要加以补偿的目标群体。但是,效用参数的主要缺陷是它的信息束太窄。比如,它会把痛苦的富人纳入目标群体中,而将具有开朗性格的残疾人排除在外。与效用不同,约翰·罗尔斯(JohnBordleyRawls)提倡的基本益品排除了个人的主观感受,它是一系列资源性参数(基本益品)的集合,该集合包括如下元素:机会、收入、财富、自尊的社会基础。这些元素都是个人在社会中实现其人生价值所必需的东西,因此,这些元素的有无以及量上的多寡,都会直接地影响一个人的生活质量。以基本益品为参数,机会、收入和财富较少的那些人员才会被识别为要加以补偿的目标群体。与效用参数相对照,依据基本益品,被列入目标群体中的那些人,可以是快乐的穷人,但不可以是痛苦的富人。不过,以基本益品为参数会忽视对生理缺陷的补偿问题,因为它允许一部分残疾人被排除在目标群体之外。森提倡以可行能力(Capability)作为参数,依据这个参数,营养不良者、体弱多病者、能力缺失者都会被识别出来并被列入目标群体之中。而基本益品的不足,效用的不足,都会给个人的可行能力带来负面影响(比如无财富、无收入致使某些人挨饿和营养不良,无受教育机会致使某些人丧失参与共同体生活的部分能力,长期精神抑郁致使某些人身体素质较差等),因此依据可行能力参数,被识别出来的目标群体,其范围要大于由效用或由基本益品参数识别出来的目标群体的范围。另外,可行能力参数很好地处理了针对生理缺陷的补偿问题。

依据以上分析,在识别处境差者这个目标群体上,能力性参数体系优于效用性参数体系,也优于资源性参数体系。此外,由于能力缺失比资源缺失在影响人的生活质量上更加根本,而且从发展视角来看,消除能力缺失比消除效用缺失或资源缺失更具有效率,因此,提升能力本身的能力指向平等,更具有基础性意义。在同时综合考虑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以能力性参数作为共同富裕基准线的参数。当然,现实社会是复杂的,因此在实践层面制定的综合性参数体系之中,笔者主张以能力性参数体系为核心,效用性参数体系和资源性参数体系为辅助。

在吸收森和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的能力理论、联合国每年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国内的相关研究以及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共同富裕基准线的综合性参数体系,包括作为核心参数体系的能力性参数体系和作为辅助参数体系的效用性体系和资源性参数体系。

1. 能力性参数体系

能力性参数体系,其核心内涵由十项能力来界定。这十项能力见表2。本文认为,在理论上,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拥有这十项能力,那么它就是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当然,在现实社会中,一些成员由于存在先天性能力缺失,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能力缺失或能力不足,所以事实上不可能所有成员都具有这十项能力。这些反映在实践上,还需要引入相应的具体指标。此外,由于前文论及的原因以及社会的复杂性,因此还需要其他参数体系作为辅助。

2. 效用性参数体系和资源性参数体系

效用性参数体系是由依系于个体的教育程度偏好、工作收入偏好、医疗服务偏好等各种合理偏好的满足来界定的。它主要是精神性的,涉及共同富裕社会的精神富裕维度。资源性参数体系是由依系于社会制度的权利、自由、机会、财富、收入、自尊的社会基础等资源来界定的。它主要是物质性的,涉及共同富裕社会的物质富裕维度。具体的参数体系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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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

基于前文中国贫富差距形成的多重原因以及对共同富裕基准线参数体系的探讨,我们可以从中探索提炼出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

在前文分析中,笔者提出私有制是不平等关系自身的生成逻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事实说明,资本主义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但表现形式、存在特点有所不同。……法国学者托马斯·皮凯蒂撰写的《21世纪资本论》,在国际学术界引发了广泛讨论。他用翔实的数据证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不平等程度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认为不加制约的资本主义加剧了财富不平等现象,而且将继续恶化下去。他的分析主要是从分配领域进行的,没有过多涉及更根本的所有制问题,但得出的结论值得我们深思。”因此,中国解决贫富差距、走向共同富裕,也要把关注重点放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上来,也即上文中所说的中国贫富差距的主因——不同所有制经济与财产性收入的联结。

那么,中国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前提下,理清、更正公有制、私有制的各自的范围及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还是积极促使当前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朝向纯粹的公有制方向发展和转变?现代科学证明,即便生产力能继续发展,地球的资源也并非是无穷尽的,当前普遍实现公有制所需要的一般条件面临着自然资源不足的客观瓶颈。当然,现代科学虽然揭示了自然承载力的限度,以及社会不可能实现无限增长,但是它忽视了对许多社会条件的历史考察,例如人口问题,如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人口不是递增,而是递减并最终维持在一个与自然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数量,那么,上述的科学结论的力量就会弱化。事实上,当前世界各个国家的社会发展都以不同的方式在其社会内部扶持、发展公有制因素。这说明公有制作为一种制度成分的社会结构,在处理社会的不平等问题上,至少优于单纯私有制的社会结构所发挥的功能。

综合而言,当前,资源约束和生产力水平限制,使得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思路在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要强调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换言之,首先要坚持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在继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基础上,逐步强化公有制经济体的全民性,强化私有制经济体的公共性。这意味着在利改税之后国有企业具有和民营企业一样的趋利行为,并且也会产生相应的利润,利润并非全部由国有企业集团独享和支配,至少其中的一部分需要用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全民性福利基金。这样,不仅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共享的社会风尚,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工智能时代大量失业者的生存压力。至于民营企业,由于其生产经营活动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得益于社会公共资源,以及基于维护社会共享价值,因此,其过高收入需要予以一定限制。由此,不仅在公有制方面涉及税收与利润分成的限度问题,在私有制方面也涉及税收与限制过高收入的限度问题,而限度问题的解决,则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发展社会主义正义理论并且付诸相应的社会实践。

财产性收入与劳动性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分配制度,即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改革开放后,我国从实际出发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继续坚持这一分配制度,并针对目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调整,比如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大力鼓励勤劳创新致富等,不断提高劳动性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从中国贫富差距的次因,以及共同富裕基准线的参数体系来看,共同富裕不仅包括收入分配的公平,还包括能力、资源等多个维度的公平。因此,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中,既要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又要高度重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畅通人民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需求,使全体人民朝着多维参数体系下的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原文链接:尹俊 秦子忠 || 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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