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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国家治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当前,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设置公共管理硕士(国家治理)项目,致力于培养深刻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备复合性、多学科理论和知识,具有很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通晓国家治理理论和方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和解决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引领社会前进、推动中华民族进步、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的卓越人才。

2022年计划招收30名双证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公共管理硕士(国家治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至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复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4.报考院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5.专业代码:125200

6.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见北大研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北京大学(10001)2022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22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 英语(二)

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四、资格复查与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参加复试的同学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考生的资格复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登记表、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以2022年发布的招生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招生名额为限依次录取


六、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研究院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国家治理)专业学费总额为9.8万。学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4.9万元。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住宿及费用自理。


九、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3.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4.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6.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7.研究生招生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一、联系方式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5696

地址:北京大学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东馆E110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xnewer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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