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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2025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致力于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系统掌握、准确阐述和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流人才。

2025年研究院将招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研究院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 10 月 11 日09:00 至 12 月 6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17:00(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

2.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研究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名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需提交下列纸质版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 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详见附件,也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 TOEFL(IBT)90分(含)以上(202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2) IELTS(A类)6.0分(含)以上(202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 GRE 305分(含)以上,其中作文3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9. 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重要说明】:

1. 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 材料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 9 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其中 1-8 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E110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7988。

(4)材料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仅接受 EMS 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初审与复试

1.初审

研究院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初审开始时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请材料原件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入后续阶段的审核及考核。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的,研究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研究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招生专家组通过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学术潜能、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对其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2.复试

复试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中下旬。复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申请人应当在研究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进入复试后,考生须按照研究院相关要求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研究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如研究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研究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专业课(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查考生对于相关重要文献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面试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面试内容:被面试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提问。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

1.研究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研究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 博士考核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笔试、复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 50%,笔试、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及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 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申请人对研究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研究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研究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七、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若上级部门在 2025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研究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本招生说明由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官网

学院网址:https://xnewera.pku.edu.cn

咨询电话:010-62757988,郭老师

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电子邮件:gxsdjxbgs@pku.edu.cn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2024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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